T 7:12
D 91.02 (約150公里,是騎最遠的一天.)
A 12.6
O 1137.4
買了咖啡和Tim Horton’s的Donuts給可樂和魯卡當早餐,今天的路很長,於是又是衝衝衝,第三天陪騎,幾乎都可以追得上,腳變得跟鐵一樣硬了,充滿力氣,每分鐘踩踏大概是130下,有點快,但他們比我快,我的大吉變速器前後都有問題,要找機會修理.
連結,打氣
我發現路邊有很多舊火車頭,我想過去火車一定是很重要的交通工具,但現在已經都被汽車取代了,整條路一直衝,和我的風格不同,我要是累了,我會像烏龜在逛街,非常慢,希望以後可以自我要求,把進度趕完,不要被進度趕,他們把地圖放在車手,減少迷路的機會,車手可以控制避震器,和手指一樣大的車燈裝備比我好太多了,大吉雖然矮人一截,但我一定能騎它繞完美國一圈的,兩人騎車時要有默契,如果騎前面的人看到有路障,就要把手放在後面,提醒後面的騎士減少意外的發生,2個人可以發展一些手勢,生活會更加有趣.
我在這也學會一件事就是小心開車的人,寧可慢也不要撞到人,小心駛得萬年船,撞到人是很麻煩的事,要搞懂孰輕孰重,是我這個莽漢要學習的,
Montreal有很多古建築非常漂亮,比多倫多還棒,這裡有4個人住在公寓裡,每個人都是從異地來的學生,有個可以住的家,幸福啊!
每個大城都是很難進到市中心的,因為不像郊區路少,而且有些路或橋是禁行單車的,所以連單車魔人都迷了路要問人.而我這個沒有地圖的跟屁蟲就負責給他們照相.坐公車進市區不失為個好方法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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